市纪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组由市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依据党章规定,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为畅通纪检信访举报、申诉渠道,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组设立纪检组信箱,由纪检组直接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针对市民政局、市残联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市民政局、市残联党组织、党员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其他 1、举报人应对所检举、控告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举报内容力求详尽,对违纪违法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素填写明确。 2、提倡实名举报,对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举报,按规定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纪检组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3、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申诉人应对申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反映原处理基本情况,说明申诉理由和要求。 5、反映纪检组受理范围外的问题,请向相关部门提出。 市纪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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