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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变更登记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0-07-14
  • 阅读:62


内容:基金会变更登记
  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
  条件: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
  (一)《基金会登记事项表》;
  (二)《基金会变更登记申请书》;
  (三)《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登记事项变更引起章程修改的,须同时提交《基金会章程核准申请书》及新修改的章程草案。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