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嵊州市采取多项举措,切实加大医疗救助力度,缓解困难群众垫付不起医药费的问题。
一是提高筹资标准。从今年1月起,医疗救助年筹资额从人均7元提高到8元。
二是调整救助额度。对集中供养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开展住院定额救助,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内部分,实行全额救助,超出1000部分,按自负医药费用的60%予以救助。
三是实行即时结报制度。对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城乡低保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行即时结报的“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