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市民〔2009〕133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2009年度对县(市、区)民政工作考核一二类目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09年度对县(市、区)民政工作
考核一二类目标
一类目标
(一)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按照分层分类救助的要求,健全临时救助制度,落实救助经费,规范救助程序,及时保障临时发生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机制和低保家庭定期复核机制。按时完成调标工作,4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标准。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取消乡镇一级低保资金配套。深化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机制,确保集中供养率稳定在95%以上、供养标准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加强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探索将敬老院建设成区域性福利中心。全面实施医疗分类救助模式,医疗救助范围扩大到低保标准150%以内,开展即时救助。当地医疗救助筹资不低于人均7元,当年度医疗救助资金节余率不超过10%。
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及实施细则,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文件,不断深化养老服务工作。加快县(市、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建设,完成市局下达的2009年建设任务。加大对民非养老机构的补助力度,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比去年新增10%。深化社区“3587工程”,重点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城乡居家养老照护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居家养老照护服务的评估、管理等制度。加强基层老年文体设施建设,县(市、区)综合性、多功能老年活动中心覆盖面达75%以上,基层老年活动中心(室)覆盖面达90%。进一步加强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加快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完善机构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加大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力度,积极开展福彩进社区活动,提高社会福利公益金社会化筹措能力,确保全市全年发行福利彩票3.35亿元。完成福利企业年检年审资格认定工作,进一步落实残疾职工权益保障、提升福利企业社会效益。
(二)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保障体系。做好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全面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优抚保障政策。大力推进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绍兴市抚恤优待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出台配套政策,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基本医疗保险、政府医疗补助、医疗救助和医疗优惠“四位一体”的医疗保障制度,优抚医疗“一站式”结报系统覆盖到乡镇卫生院,确保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基本医疗费用保障达到90%以上,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基本医疗费用保障达到70%。
深化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保障体系,合理确定城乡退役士兵安置补助金标准比例,并逐步建立自然增长机制。逐步完善以自谋职业为主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坚持自谋职业与安排就业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重点对象安置模式,确保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95%以上。稳步推进军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确保军休人员“两个待遇”得到有效落实。
(三)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创建一批国家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基本完成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建设任务,落实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完成市局下达的乡镇、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着手建立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全面完成村务公开目录编制,加强村民代表培训,启动“难点村”治理工作。
二类目标
(四)健全完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全面修订县、乡镇一级应急预案,完成村(社区)一级预案建设任务。加强避灾安置场所建设,积极推进场所的规范化管理。推进慈善公益事业制度建设,完善慈善超市运作长效机制,做好经常性社会捐赠、“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月活动工作和抗震救灾对口支援工作。
(五)全面做好移民工作。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全面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工作,加强项目实施的规范化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年度项目开工率100%,完成率达到75%以上。稳步推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实施。及时完成年度人口复核任务和直补资金的发放工作,准确率100%。完成后期扶持移民地名册、数据库的建立。按照上级部署,适时开展小型水库移民解困工作。全面完成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总结。切实做好滩坑移民安置尾留工作。开展移民的帮扶解困工作,不断提高移民生活水平。
(六)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加强规范管理,认真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参加率达95%以上,做好年检后的相关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大力提升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深入研究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机制、办法,引导其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全面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建立行业协会规范化建设和民非单位诚信建设的评估机制,及时办理4A、5A级社会组织备案。
(七)切实做好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加强数字地名体系建设,拓展地名服务领域。全面完成城市地名规划编制和地名网站、电子地图建设任务,进一步充实完善地名数据库。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推动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的基座硬化和警示牌设置工作,平安边界创优率达到90%;建立妥善处理边界纠纷矛盾、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扎实抓好经营性公墓和乡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的“四化”建设,抓好“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2%,公墓、墓地绿化覆盖率达到75%,“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达到53%。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殡葬执法队伍建设,有条件的地区争取建立民政综合执法队伍。认真落实规范殡葬事业单位服务收费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各地婚姻登记机关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